重大疾病保险范围,具体包括哪些疾病?

在日常生活重买重疾险,很多人认为疾病种类越来越多越好,从保障全面性而言,未来不确定会得什么大病,这样的想法或选择并没有错,存在一定的道理,但是除了法定的疾病种类,如重疾和轻症,其他种类都是保险公司自行定义的,发病率不是十分常见,那么法定的重大疾病保险范围,具体包括哪些疾病呢?本期我们一起来看看。

重大疾病保险范围,具体包括哪些疾病?

主流的重疾险,通常包括了轻症、中症和重疾疾病,其中中症保障没有统一规划,一般的重疾有100类以上,30类中症或者50类左右轻症,而通过保监会的修改,法定了28类重疾+3类法定轻症,各家公司是一模一样的,我们看下重大疾病保险范围,具体包括哪些疾病:

1、28类法定重疾:

恶性肿瘤-重度、较重急性心肌梗死、严重脑中风后遗症、重大器官移植术造血干细胞移植术、冠状动脉搭桥术、严重慢性肾衰竭、多个肢体缺失、急性重症肝炎或亚急性重症肝炎、深度昏迷、双耳失聪、双目失明;

瘫痪、严重非恶性颅内肿瘤、严重慢性肝衰竭、主动脉手术、严重慢性呼吸衰竭、严重克罗恩病、严重溃疡性结肠炎。严重脑炎后遗症或严重脑膜炎后遗症、心脏瓣膜手术、严重阿尔茨海默症、严重运动神经元病、语言能力丧失、严重脑损伤、严重原发性帕金森病、严重III度烧伤、严重特发性肺动脉高压、重型再生性贫血。

2、3类法定轻症:

依次是轻度恶性肿瘤、轻度急性心肌梗塞、轻度脑中风后遗症疾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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