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什么说储蓄国债建议持有半年之后再赎回?

储蓄国债是由政府发行的国债,旨在吸收个人储蓄资金,满足长期储蓄性投资需求,收益可观且安全。那么为什么说储蓄国债建议持有半年之后再赎回?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分析:

为什么说储蓄国债建议持有半年之后再赎回?

因为储蓄国债如果持有半年不到就提前赎回的话,那么是没有利息收益的。并且由于储蓄国债在提前赎回时,担任国债承销主体的银行,会收取0.1%的手续费,即每10万元的国债收取100元的手续费,所以如果持有不到半年就赎回,在没有利息之下还得扣除手续费,实际上也就会变成亏损的了。

储蓄国债包括电子式储蓄国债和凭证式储蓄国债,两者提前支取利息计算方式是不一样的,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:

1、电子式国债

持有时间不足6个月不计息;持有半年及其以上且不满2年的,扣取6个月的利息;满2年及其以上且不满3年的,扣取3个月的利息;满3年及其以上且不满5年的,扣取2个月的利息。

2、凭证式国债

由于每一期发行的凭证式储蓄国债的利率是不一样的,所以提前支取利息计算规则也可能是不一样的,例如2023年10月10日发行的第六期储蓄国债凭证式,票面利率2.97%,5年到期,提前支取的话(具体利息收取以实际为准):

持有时间不足6个月不计息;持有时间6-12月,提前支取利率按0.35%算;持有时间12-24个月,提前支取利率按1.32%算;持有时间24-36个月,提前支取利率按2.34%算;持有时间36-48个月,提前支取利率按2.79%算;持有时间48-60个月,提前支取利率按2.9%算。

国债又被称为“金边债券”和“无风险利率”,有国家信誉作为担保,基本上不会出现违约的情况,所以国债是很安全的,不会存在什么风险,其起购金额为100元,超过100元的,按100元的整数倍递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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